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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债自动质押融资受理提前至前一自然日19时,10月17日起调整
中央结算公司9月20日通知,配合大额支付系统运行时间延长,自10月17日起,自动质押融资业务受理开始时间将从法定工作日前一自然日20:30提前至19:00。该业务受理截止时间保持不变,银行间债券市场其他业务的办理时间也不变。通知面向各结算成员,明确了调整生效日及范围。
事实要点
- 10月17日起,自动质押融资受理开始时间由法定工作日前一自然日20:30提前至19:00。
- 受理截止时间及银行间债券市场其他业务办理时间保持不变。
涉及主体
大额支付系统自动质押融资业务结算成员
涉及运营环节
- 托管与清算:自动质押融资的受理起点提前,通知同时保留原截止时间及其他银行间业务时段。
文件信息
原文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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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事件来源与版本
-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调整大额支付系统自动质押融资业务受理时间的通知(主来源) 查看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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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录与修订
首次收录:2026/09/29 18:09。本条为历史回填。 暂无公开修订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