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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注协发布独立性准则应用指南,说明不增加额外要求
中注协发布财报审计及审阅独立性准则第1号应用指南,通过解释、说明与示例帮助理解财政部准则条款,明确指南不增加额外要求。通知说明指南发布起施行,并同时废止2020年职业道德守则第4号有关独立性要求。网页公布日期为2月13日,通知落款为2月12日。
事实要点
- 中注协发布财报审计及审阅独立性准则第1号应用指南,通过解释、说明与示例帮助理解财政部准则条款,明确指南不增加额外要求。
涉及主体
注册会计师
涉及运营环节
- 税务与审计:中注协发布财报审计及审阅独立性准则第1号应用指南,通过解释、说明与示例帮助理解财政部准则条款,明确指南不增加额外要求。
文件信息
原文依据
以下仅保留支持摘要的少量摘录。阅读完整上下文请打开原文。
- 原文全文中的适用范围、业务流程、监管/咨询状态或机构实践描述。:应用指南并不增加额外的要求 原文位置 ↗
同事件来源与解读
-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应用指南》的通知(主来源) 打开原文 ↗
暂无其他已发布来源或进展。
收录与修订
首次收录:2026/10/04 14:32。本条为历史回填。 暂无公开修订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