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FUNDHOT · 基金运营资讯

国内基金 · 监管与官方发布

证监会发布衍生品交易管理办法,11月16日起施行

证监会5月15日说明已发布衍生品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覆盖期货以外的互换、远期、非标准化期权及组合。发布说明列明交易结算、适当性、实名账户、经营机构内控等要求,办法自11月16日起施行。生效后不合规定的相关主体不得新增业务,存量业务到期了结,许可安排另行明确。

发布机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原文发布日期
2026-05-15
基金类别与法域
国内通用 · 中国内地
运营主题
托管与清算
文件类型与状态
新闻
整理更新
2026/10/04 14:32 · 第 1 版

事实要点

  1. 办法范围包括期货以外的互换、远期、非标准化期权及组合。
  2. 公告列明2026年11月16日起施行,不合规定者不得新增业务,存量到期了结。

涉及主体

衍生品交易者、衍生品经营机构、衍生品市场基础设施

涉及运营环节

  • 托管与清算:官方发布说明确认衍生品结算、账户和内控要求及业务衔接安排。

文件信息

文件名称
中国证监会发布《衍生品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试行)》_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26-05-15
生效日
2026-11-16

原文依据

以下仅保留支持摘要的少量摘录。阅读完整上下文请打开原文。

  • 正文末段;页首日期2026-05-15。:2026年11月16日起施行 原文位置 ↗
  • 正文末段衔接安排。:不符合规定的,不得新增业务,存量业务到期了结 原文位置 ↗

同事件来源与解读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中国证监会发布《衍生品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试行)》_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来源) 打开原文 ↗

暂无其他已发布来源或进展。

收录与修订

首次收录:2026/10/04 14:32。本条为历史回填。 暂无公开修订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