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基金 · 监管与官方发布
证监会发布衍生品交易管理办法,11月16日起施行
证监会5月15日说明已发布衍生品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覆盖期货以外的互换、远期、非标准化期权及组合。发布说明列明交易结算、适当性、实名账户、经营机构内控等要求,办法自11月16日起施行。生效后不合规定的相关主体不得新增业务,存量业务到期了结,许可安排另行明确。
事实要点
- 办法范围包括期货以外的互换、远期、非标准化期权及组合。
- 公告列明2026年11月16日起施行,不合规定者不得新增业务,存量到期了结。
涉及主体
衍生品交易者、衍生品经营机构、衍生品市场基础设施
涉及运营环节
- 托管与清算:官方发布说明确认衍生品结算、账户和内控要求及业务衔接安排。
文件信息
原文依据
以下仅保留支持摘要的少量摘录。阅读完整上下文请打开原文。
同事件来源与解读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中国证监会发布《衍生品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试行)》_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来源) 打开原文 ↗
暂无其他已发布来源或进展。
收录与修订
首次收录:2026/10/04 14:32。本条为历史回填。 暂无公开修订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