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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UNDHOT · 基金运营资讯

国内基金 · 监管与官方发布

八部门印发非法跨境展业整治方案,覆盖营销、开户及资金服务

证监会5月22日公开八部门非法跨境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活动整治方案,文件落款5月9日。方案覆盖未经批准的境外机构及协助展业的境内主体,禁止非法营销、开户和交易指令服务,设置两年存量清理安排。方案要求加强购汇与跨境汇款的客户尽调、交易信息保存,并推进跨境监管协作。

发布机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原文发布日期
2026-05-22
基金类别与法域
国内通用 · 中国内地
运营主题
AML/KYC 与制裁
文件类型与状态
规则
整理更新
2026/10/04 14:32 · 第 1 版

事实要点

  1. 整治覆盖非法营销招揽、开户、交易指令和资金划转服务。
  2. 两年集中整治期清理非法存量业务,并加强客户尽调和交易信息保存。

涉及主体

未经批准在境内展业的境外机构、协助展业的境内主体、境内银行机构

涉及运营环节

  • AML/KYC 与制裁:非法跨境展业整治涉及营销边界、交易服务、资金流及客户身份核验。

文件信息

文件名称
中国证监会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中国人民银行 市场监管总局 金融监管总局 国家网信办 国家外汇局关于印发《综合整治非法跨境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_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文件编号
证监发〔2026〕28号
发布日期
2026-05-22

原文依据

以下仅保留支持摘要的少量摘录。阅读完整上下文请打开原文。

  • 第二部分存量业务要求;官方历史列表发布日期5月22日,文件落款5月9日。:设置2年集中整治期 原文位置 ↗
  • 第三部分第六项。:客户身份尽职调查及交易信息保存职责 原文位置 ↗

同事件来源与解读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中国证监会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中国人民银行 市场监管总局 金融监管总局 国家网信办 国家外汇局关于印发《综合整治非法跨境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_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来源) 打开原文 ↗

暂无其他已发布来源或进展。

收录与修订

首次收录:2026/10/04 14:32。本条为历史回填。 暂无公开修订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