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基金 · 监管与官方发布
八部门印发非法跨境展业整治方案,覆盖营销、开户及资金服务
证监会5月22日公开八部门非法跨境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活动整治方案,文件落款5月9日。方案覆盖未经批准的境外机构及协助展业的境内主体,禁止非法营销、开户和交易指令服务,设置两年存量清理安排。方案要求加强购汇与跨境汇款的客户尽调、交易信息保存,并推进跨境监管协作。
事实要点
- 整治覆盖非法营销招揽、开户、交易指令和资金划转服务。
- 两年集中整治期清理非法存量业务,并加强客户尽调和交易信息保存。
涉及主体
未经批准在境内展业的境外机构、协助展业的境内主体、境内银行机构
涉及运营环节
- AML/KYC 与制裁:非法跨境展业整治涉及营销边界、交易服务、资金流及客户身份核验。
文件信息
原文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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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事件来源与解读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中国证监会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中国人民银行 市场监管总局 金融监管总局 国家网信办 国家外汇局关于印发《综合整治非法跨境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_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来源) 打开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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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录与修订
首次收录:2026/10/04 14:32。本条为历史回填。 暂无公开修订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