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FUNDHOT · 基金运营资讯

国内基金 · 监管与官方发布

证监会再次咨询衍生品监管办法,涵盖履约保障、适当性和基础设施

证监会1月16日就衍生品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稿征询意见,范围涉及互换、远期、非标准化期权及其组合。拟议制度覆盖合约开发和交易规则、履约保障、交易者适当性、监测与跨市场监管,以及经营机构、交易场所、结算机构和交易报告库管理;本次在2023年咨询基础上进一步完善。

发布机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原文发布日期
2026-01-16
基金类别与法域
国内通用 · 中国内地
运营主题
设立与治理
文件类型与状态
咨询 · 征求意见
整理更新
2026/10/04 14:32 · 第 1 版

事实要点

  1. 衍生品咨询稿将履约保障、交易者适当性和交易报告库等纳入监管框架。

涉及主体

衍生品经营与基础设施机构

涉及运营环节

  • 设立与治理:衍生品咨询稿将履约保障、交易者适当性和交易报告库等纳入监管框架。

文件信息

文件名称
中国证监会就《衍生品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_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26-01-16

原文依据

以下仅保留支持摘要的少量摘录。阅读完整上下文请打开原文。

  • 正文适用范围、监管状态和实施安排;证监会日期以正文日期或官方历史列表为准。:明确履约保障制度 原文位置 ↗

同事件来源与解读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中国证监会就《衍生品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_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来源) 打开原文 ↗

暂无其他已发布来源或进展。

收录与修订

首次收录:2026/10/04 14:32。本条为历史回填。 暂无公开修订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