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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将融资保证金比例下限调整为100%,存量合约沿用原要求

深交所1月14日通知,投资者融资买入证券时的保证金比例不得低于100%,自1月19日起施行。通知实施前尚未了结的融资合约及其展期继续按原规定执行。此次调整同时废止2023年相关修改通知,并要求市场参与人完成业务与技术准备,形成新旧合约不同的保证金适用口径。

发布机构
深圳证券交易所
原文发布日期
2026-01-14
基金类别与法域
公募基金 · 中国内地
运营主题
托管与清算
文件类型与状态
通函 · 修订
整理更新
2026/10/04 14:32 · 第 1 版

事实要点

  1. 融资买入证券保证金比例下限为100%。
  2. 实施前尚未了结合约及其展期沿用原要求。

涉及主体

证券融资交易投资者、相关证券经营机构

涉及运营环节

  • 托管与清算:融资保证金调整按新旧合约区分适用,并涉及交易系统参数和合同衔接。

文件信息

文件名称
关于调整融资保证金比例的通知
文件编号
深证上〔2026〕31号
发布日期
2026-01-14
生效日
2026-01-19

原文依据

以下仅保留支持摘要的少量摘录。阅读完整上下文请打开原文。

  • 第一项;第二项施行日期与正文落款2026年1月14日。:融资保证金比例不得低于100% 原文位置 ↗
  • 第一项存量合约例外。:本通知实施前尚未了结的融资合约及其展期 原文位置 ↗

同事件来源与解读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关于调整融资保证金比例的通知(主来源) 打开原文 ↗

暂无其他已发布来源或进展。

收录与修订

首次收录:2026/10/04 14:32。本条为历史回填。 暂无公开修订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