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基金 · 监管与官方发布
八部门虚拟货币与RWA通知明确金融机构服务及跨境业务边界
八部门2月6日发布风险防范通知,禁止金融机构为虚拟货币业务提供账户、划转、清算等服务,并禁止为未经同意的RWA代币化业务提供托管、清算。通知区分依托获准特定金融基础设施的业务,以及境内主体基于境内权益赴境外开展业务的审批备案要求;境外分支提供RWA服务须纳入境内合规风控。
事实要点
- 虚拟货币与未经同意的RWA服务分别受限制,境外分支相关业务须纳入机构合规风控。
涉及主体
金融机构及境内主体
涉及运营环节
- AML/KYC 与制裁:虚拟货币与未经同意的RWA服务分别受限制,境外分支相关业务须纳入机构合规风控。
文件信息
原文依据
以下仅保留支持摘要的少量摘录。阅读完整上下文请打开原文。
- 正文适用范围、监管状态和实施安排;证监会日期以正文日期或官方历史列表为准。:不得为未经同意的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业务以及相关金融产品提供托管、清算结算等服务 原文位置 ↗
同事件来源与解读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市场监管总局 金融监管总局 中国证监会 国家外汇局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等相关风险的通知_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来源) 打开原文 ↗
暂无其他已发布来源或进展。
收录与修订
首次收录:2026/10/04 14:32。本条为历史回填。 暂无公开修订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