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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发布期货公司管理办法修订及实施公告,纳入资管业务分类安排
证监会9月11日发布修订后的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配套实施公告。发布说明将期货公司业务区分为基础类和交易类,后者包括期货资产管理,并概述治理、内控、股东义务、子公司备案和主要业务规范的修订。配套公告涉及业务许可、境外子公司监管适用及过渡安排,具体条款以所链接正式文件为准。
事实要点
- 修订后的办法将业务划分为基础类与交易类,期货资产管理列入交易类业务。
- 发布说明概述治理内控、股东义务及子公司备案管理调整,配套公告涵盖有关业务许可、境外子公司及过渡安排。
涉及主体
期货公司及其资产管理业务、子公司和分支机构
涉及运营环节
- 设立与治理:期货资管业务的分类与机构治理、备案安排被纳入本次修订;此条依据官方发布说明整理。
文件信息
原文依据
以下仅保留支持摘要的少量摘录。阅读完整上下文请打开原文。
同事件来源与版本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中国证监会发布《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配套实施公告_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来源) 查看原文 ↗
暂无其他已发布来源或进展。
收录与修订
首次收录:2026/09/29 17:09。本条为历史回填。 暂无公开修订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