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基金 · 监管与官方发布
新加坡电子宪报公告两只 VCC 子基金解散
新加坡电子宪报依据《可变资本公司法》2018第33B条并结合《公司法》第344A条,公告两只 VCC 子基金自2026年9月28日起解散:Park Street South Asia Small Cap Sub-Fund与Aurum Prospect Fund I。原文只确认解散登记及生效日,未说明清算分配或投资者安排。
事实要点
- 公告列明 T20VC0131F-SF002 PARK STREET SOUTH ASIA SMALL CAP SUB-FUND 自 2026 年 9 月 28 日起解散。
- 公告列明 T24VC0050E-SF001 AURUM PROSPECT FUND I 自 2026 年 9 月 28 日起解散。
涉及主体
PARK STREET SOUTH ASIA SMALL CAP SUB-FUND、AURUM PROSPECT FUND I、新加坡可变资本公司子基金
涉及运营环节
- 设立与治理:基金载体生命周期:官方公告确认 VCC 子基金解散及生效日期。
文件信息
原文依据
以下仅保留支持摘要的少量摘录。阅读完整上下文请打开原文。
同事件来源与版本
- Government of Singapore eGazette · Variable Capital Companies Act (2018) - Section 33B(主来源) 查看原文 ↗
暂无其他已发布来源或进展。
收录与修订
首次收录:2026/09/29 17:51。按原文日期归档。 暂无公开修订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