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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证监会与金管局公布OTC清算计算期咨询总结

香港证监会与金管局6月5日公布场外衍生品清算计算期标准化咨询总结,计划经立法修订后自2027年3月1日起实施。拟固定每年3月至5月及9月至11月两段计算期,用于判断强制清算义务。两机构表示将推进立法程序,公告确认的是咨询总结与目标生效安排,尚不能视为修订已生效。

发布机构
Securities and Futures Commission of Hong Kong
原文发布日期
2026-06-05
基金类别与法域
中国香港
运营主题
托管与清算
文件类型与状态
新闻
整理更新
2026/10/04 14:32 · 第 1 版

事实要点

  1. 两机构拟固定每年3月1日至5月31日和9月1日至11月30日为计算期。
  2. 目标2027年3月1日生效,仍须推进立法修订。

涉及主体

场外衍生品市场参与者

涉及运营环节

  • 托管与清算:强制清算义务计算期拟固定,以取代定期修订日期清单的方式。

文件信息

文件名称
SFC and HKMA conclude joint consultation on amendments to Clearing Rules for over-the-counter derivative transactions
发布日期
2026-06-05

原文依据

以下仅保留支持摘要的少量摘录。阅读完整上下文请打开原文。

  • 正文立法安排段;详情发布日期2026-06-05。:1 March 2027 原文位置 ↗
  • 正文立法阶段说明。:proceed with the legislative process 原文位置 ↗

同事件来源与解读

  • Securities and Futures Commission of Hong Kong · SFC and HKMA conclude joint consultation on amendments to Clearing Rules for over-the-counter derivative transactions(主来源) 打开原文 ↗

暂无其他已发布来源或进展。

收录与修订

首次收录:2026/10/04 14:32。本条为历史回填。 暂无公开修订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