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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证监会与金管局公布OTC清算计算期咨询总结
香港证监会与金管局6月5日公布场外衍生品清算计算期标准化咨询总结,计划经立法修订后自2027年3月1日起实施。拟固定每年3月至5月及9月至11月两段计算期,用于判断强制清算义务。两机构表示将推进立法程序,公告确认的是咨询总结与目标生效安排,尚不能视为修订已生效。
事实要点
- 两机构拟固定每年3月1日至5月31日和9月1日至11月30日为计算期。
- 目标2027年3月1日生效,仍须推进立法修订。
涉及主体
场外衍生品市场参与者
涉及运营环节
- 托管与清算:强制清算义务计算期拟固定,以取代定期修订日期清单的方式。
文件信息
原文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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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事件来源与解读
- Securities and Futures Commission of Hong Kong · SFC and HKMA conclude joint consultation on amendments to Clearing Rules for over-the-counter derivative transactions(主来源) 打开原文 ↗
暂无其他已发布来源或进展。
收录与修订
首次收录:2026/10/04 14:32。本条为历史回填。 暂无公开修订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