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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RA说明公司、LLP与VCC注销恢复流程及登记生效时点调整
ACRA公布10月20日实施的公司及会计法律调整,说明公司、LLP、VCC及子基金的注销和恢复流程将简化。主动注销和登记官启动注销的公告时序缩短;法律上的解散或恢复以登记册操作的日期及时间为准,并由公报公布。恢复申请若涉及违法用途、公共秩序或国家安全利益等情形,法院或登记官必须拒绝。
事实要点
- ACRA说明主动注销公告可早至通知发送当天,登记官启动注销公告可于发信后15日发布。
- 公司、LLP、VCC及子基金法律上的解散或恢复以登记官在登记册完成操作的日期和时间为准,名称及该时点在公报公布。
- 恢复申请存在可能被用于违法用途、妨害公共和平福利秩序,或违反国家安全利益等情形时,法院或登记官必须拒绝。
涉及主体
新加坡公司、LLP、VCC及子基金
涉及运营环节
- 设立与治理:ACRA说明主动注销公告可早至通知发送当天,登记官启动注销公告可于发信后15日发布。
- 设立与治理:公司、LLP、VCC及子基金法律上的解散或恢复以登记官在登记册完成操作的日期和时间为准,名称及该时点在公报公布。
- 设立与治理:恢复申请存在可能被用于违法用途、妨害公共和平福利秩序,或违反国家安全利益等情形时,法院或登记官必须拒绝。
文件信息
原文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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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事件来源与解读
- Accounting and Corporate Regulatory Authority · Commencement of Key Changes under the Corporate and Accounting Laws (Amendment) Act 2025 on 20 October 2026(主来源) 打开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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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录与修订
首次收录:2026/10/08 07:58。按原文日期归档。 暂无公开修订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