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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公司与会计修法加强董事责任、审计署名及特定回购表决
ACRA介绍《2025年公司与会计法律修正法》的主要变化:董事失职最高罚款由5000元增至2万元,严重情形可并处罚款和最长12个月监禁;洗钱定罪纳入董事失格情形。审计报告须列出主要负责注册会计师姓名,选择性场外股份回购增加受影响股份类别股东的独立75%批准要求。
事实要点
- 董事责任、审计报告署名和选择性场外回购的股东批准程序调整。
涉及主体
公司董事及审计机构
涉及运营环节
- 设立与治理:董事责任、审计报告署名和选择性场外回购的股东批准程序调整。
文件信息
原文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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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正文及公布日期;同一公告中的适用对象、实施安排与限制说明。:audit reports must now identify the public accountant primarily responsible for the audit engagement by name. 原文位置 ↗
同事件来源与解读
- Accounting and Corporate Regulatory Authority · Commencement of Key Changes under the Corporate and Accounting Laws (Amendment) Act 2025(主来源) 打开原文 ↗
暂无其他已发布来源或进展。
收录与修订
首次收录:2026/10/04 14:32。本条为历史回填。 暂无公开修订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