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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RA咨询新加坡可持续披露标准,拟强制气候标准并自愿扩大披露
ACRA临时可持续准则委员会7月27日咨询SFRS S1及S2草案,基于ISSB并针对本地气候优先路线调整,拟仅强制S2气候披露、S1更广泛披露保持自愿,另设过渡宽免和遵循声明。意见截止10月25日,同期发布可持续鉴证能力知识体系。草案仍待定稿,不将拟议要求写成已全面实施。
事实要点
- ACRA临时可持续准则委员会7月27日咨询SFRS S1及S2草案,基于ISSB并针对本地气候优先路线调整,拟仅强制S2气候披露、S1更广泛披露保持自愿,另设过渡宽免和遵循声明。
涉及主体
新加坡上市及大型非上市公司
涉及运营环节
- 监管报送与披露:ACRA临时可持续准则委员会7月27日咨询SFRS S1及S2草案,基于ISSB并针对本地气候优先路线调整,拟仅强制S2气候披露、S1更广泛披露保持自愿,另设过渡宽免和遵循声明。
文件信息
原文依据
以下仅保留支持摘要的少量摘录。阅读完整上下文请打开原文。
- 原文正文适用范围及监管程序;署名日期与网页日期分别说明,BVI历史年份矛盾未据此界定范围。:only SFRS S2 (which covers climate-related disclosures) will be mandatory 原文位置 ↗
同事件来源与解读
- Accounting and Corporate Regulatory Authority · ACRA Launches Public Consultation on Sustainability Disclosure Standards(主来源) 打开原文 ↗
暂无其他已发布来源或进展。
收录与修订
首次收录:2026/10/04 14:38。本条为历史回填。 暂无公开修订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