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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公布9月ETF期权到期安排,并列示行权交收资金与标的规则
上交所9月17日公告,所列五个ETF期权品种9月到期合约的最后交易日、行权日及到期日均为9月23日。公告说明,行权交收日从融资融券信用账户转入的标的不能用于当天交收;认购期权行权所得标的可自交收日下一交易日起卖出。上述内容属于该月到期业务提醒。
事实要点
- 所列五个ETF期权品种9月到期合约的最后交易日、行权日和到期日为9月23日。
- 交收日从信用账户转入的标的不能用于当天行权交收,认购行权所得标的于下一交易日起可卖出。
涉及主体
所列ETF期权投资者及期权经营机构
涉及运营环节
- 托管与清算:公告区分行权日准备、交收日标的可用性与交收后卖出时点。
文件信息
原文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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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事件来源与版本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关于提醒ETF期权合约最后交易日、行权日、到期日的公告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来源) 查看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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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录与修订
首次收录:2026/09/29 17:10。本条为历史回填。 暂无公开修订说明。